訂婚的要件
訂婚,民法上稱為「婚約」,形式上只要訂婚的當事人本人,以將來結婚為目的的意思表示相互一致就可以成立[1],沒有法定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說,兩人互相同意訂婚時,婚約就成立,例如:一方說:「你願意跟我結婚嗎?」,對方說:「我願意!」,此時,婚約就成立。
婚約跟結婚不同,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2],反觀臺灣的法律中並沒有規定一定履行什麼樣的形式,才算是完成訂婚。至於民間的訂婚流程、婚書、聘金、六禮等,都不是法律上婚約成立的要件,法律上只要當事人本人互相同意訂婚,口頭私下訂婚不舉辦任何儀式也可以。
附帶一提,我國法律不要求婚約一定要滿足什麼樣的形式,然而婚約還是必須符合一些實質要件,包含必須當事人自行訂立[3]、符合法定訂婚年齡[4],以及未成年訂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5]等。
訂婚,民法上稱為「婚約」,形式上只要訂婚的當事人本人,以將來結婚為目的的意思表示相互一致就可以成立[1],沒有法定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說,兩人互相同意訂婚時,婚約就成立,例如:一方說:「你願意跟我結婚嗎?」,對方說:「我願意!」,此時,婚約就成立。
婚約跟結婚不同,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2],反觀臺灣的法律中並沒有規定一定履行什麼樣的形式,才算是完成訂婚。至於民間的訂婚流程、婚書、聘金、六禮等,都不是法律上婚約成立的要件,法律上只要當事人本人互相同意訂婚,口頭私下訂婚不舉辦任何儀式也可以。
附帶一提,我國法律不要求婚約一定要滿足什麼樣的形式,然而婚約還是必須符合一些實質要件,包含必須當事人自行訂立[3]、符合法定訂婚年齡[4],以及未成年訂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5]等。
訂婚的法律效力
首先,訂婚之後雙方並不會變成夫妻,法律身分上還是各自單身。
其次,訂婚是沒有強制力的,不可以請求強制履行[6]。
但如果解除婚約的一方有過失,或無理由違反婚約,可能會有損害賠償的發生。婚約解除的效果,可以進一步參考:雷皓明、張學昌(2018),《婚約解除可以要對方賠償或返還聘金嗎?》。
首先,訂婚之後雙方並不會變成夫妻,法律身分上還是各自單身。
其次,訂婚是沒有強制力的,不可以請求強制履行[6]。
但如果解除婚約的一方有過失,或無理由違反婚約,可能會有損害賠償的發生。婚約解除的效果,可以進一步參考:雷皓明、張學昌(2018),《婚約解除可以要對方賠償或返還聘金嗎?》。
最後,依照我國法律,結婚前不一定要訂婚,直接結婚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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