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條:「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營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只要屬於企業經營者(公司、團體或個人都算),都適用消保法。
代購者為消費者「代購」商品,仍是一種以勞務給付方式提供服務的營業,也適用消保法的規定。
以上僅供參考,仍以實際個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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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消費者保護法。
2、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2)何謂企業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