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此物品確實已被原先的所有權人拋棄,則除非法律上另有其他規定(例如屬於野生動物保育類製品、珍貴的稀有礦物),否則原則上您將物品帶走視為己物,是可以取得所有權的。   至於同事的行為算不算偷竊,除了外在的行為以外(拿走放進... (more...)
提問人您好: 動物保護法對飼主的定義,是指動物的所有人「或」實際管理動物的人,也就是說飼養、照顧寵物的人,不一定就是所有權人,「平常由誰照顧」只是實務上可能會參考的因素之一。 實務在認定寵物的所有權人時,會從每個案件的事實經過去確認雙... (more...)
晶片主人、飼養的人,不一定是所有權人 法律上規定了許多養寵物的人須盡的義務,而晶片只是行政機關的管制措施,用來監督飼主們是否確實負起該負的責任,與寵物的所有權人是誰並沒有必然關係。 另外,動物保護法對飼主的定義,是指動物的所有人... (more...)
關於父母、家長讓小孩把東西帶去學校,發生小孩出借或甚至送給同學的狀況,會因為小孩的年齡、行為而有不同。以下分別就不同情況討論: 小孩把家長借給小孩使用的物品出借,或出售、贈送的情形 家長讓小孩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或其他用品帶到學校使用,只是... (more...)
汽車屬於動產,以所有的意思,和平、公開、持續占有動產達ㄧ定期間,就可以依據民法規定直接取得動產所有權,不需要另外聲請登記或辦理其他手續。 詳細請參考文章:鍾秀瑋(2019),《可以因為長期占有一個物品,而取得物品所有權嗎?——動產所有權的時... (more...)
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撿到遺失的手機交給警局,經公告領回後請手機公司解鎖遭拒絕怎麼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