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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人您好: 法律百科是共享知識的平臺,並未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法律服務媒合。如果真的涉及到個案,而且您有經濟上的困難,建議您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進一步處理個案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提供現場的法律諮詢,這個服... (more...)
按照交通部會同內政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規定,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 (more...)
提問人您好: 依提問人描述的情況,或許可以先釐清「左右兩旁各有大概30公分」這個區域,是屬於路肩或慢車道。 一般口語中常說的「路肩線」,在法規上稱為「路面邊線」,而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路面邊線」與「快慢車道分隔線」... (more...)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紅線內外均不能停車。 目前網路交通檢舉方式只有交叉路口十公尺、公車站牌招呼站 十公尺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及併排停車。 而其停在人行道與紅線上,如果未有上述情形,僅能報案11... (more...)
交通部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6項規定,會同內政部訂定了《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高承載管制的根據,是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的授權。 (more...)
不能做家事可以請對方賠不能工作的損失 雖然家庭主婦在家從事家務勞動,並未領有薪資,但多數實務見解認為家務勞動是有經濟價值的,肯定家庭主婦對於家庭的貢獻,而認為當家庭主婦因為車禍而無法從事家務勞動事務時,可以向加害人請求不能工作的損失。... (more...)
社區出入口如果是為一般道路,如果是直轄市可以至區公所,一般縣市可至交通處申請會勘劃設【黃網線】或【禁止臨時停車線】,爾後亦可以請警察執法拖吊。如果沒有劃設任何標線,只要有妨害人車通行,亦可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1項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 (more...)
依照《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如果已經作成「調解書」並且送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便不能夠就該案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more...)
提問所述情形,並非「無故」移車。車主不在現場而單純移動車輛停放適當地點,未構成強制罪(刑法第304條)。但是,如果在移車過程中造成車輛損壞時,需要負擔賠償責任。為了避免紛爭,提供下列建議請參考:(一)諮詢縣政府法務單位的意見。(二)移車後按... (more...)
什麼是被害人與有過失? 與有過失的討論,主要是為了釐清加害人是否應該就損害負全部責任。 因為意外是否發生,以及發生後的結果嚴重程度,可能同時受很多因素影響,例如A雖然闖紅燈撞傷B,但若B沒有違規超速,車禍也不會發生,或即使發生也可能只...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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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後該怎麼辦?(見圖1) 圖1 車禍後該怎麼辦? 資料來源:李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