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釐清︰運輸契約是發生在運送業者與乘車旅客間,而司機作為運送業者之受僱人,為其契約上之履行輔助人,並非契約之當事人。其簡化案例如下︰ 簡化案例 甲為運送業者,其僱用乙作為其駕駛員。一日,婦人丙攜幼兒,乘坐乙所駕駛之公車,其兒於車上哭啼,司... (more...)
在這件事情中,商家必須在約定時間交貨給客人,商家是債務人,客人是債權人。 如果債務人無法如期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求償。 詳細求償方式請參考文章:洪瑄憶(2019),《店家無法將約定好的商品如期交貨,我該怎麼辦?——什麼是給付遲延?》。 (more...)
請參閱「物之瑕疵擔保(一)──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三)──法律效果」。 (more...)
(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 棄單有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但起訴程序較為困難 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在民法第184條,棄單行為可能會構成該條第1項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more...)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條:「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營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只要屬於企業經營者(公司、團體或... (more...)
「契約」有許多形式,又可依照其契約性質區分成不同類型。其中一種類型是以「法律是否要求須經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契約」的要式契約與不要式契約。 買賣契約就是不須依一定方式進行,就能直接成立或生效的不要式契約。 詳細請參考:楊舒婷(2019),《... (more...)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 先簡單告訴大家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網路下標的時間點並沒有明確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 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 (more...)
請參考文章: 債務人違反借貸契約,應如何催討? (more...)
單純消費爭議,而未因此受傷者(反例如商品傷人),以訴訟請求精神損害90%以上機率不行。 劉法務長的意思應該是:調解有機率拿到,並不是說可以訴訟拿到。 只能透過調解試試看對方願不願意多賠你,但對方不賠的機率相當高,請有心理準備。 (more...)
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該不實廣告,也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刊登廣告的媒體也知悉廣告內容不實,則該媒體應與廠商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詳細請參考文章:廣告不實會涉及什麼民事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