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簡要說明︰ 甲得向丙請求賠償A屋之損壞︰ 丙對甲構成一侵權行為,丙應對甲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甲對丙取得一損害賠償請求權,得命丙為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如重建或金錢賠償以代替重建義務。 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參照,本百科相關文章︰〈一般侵權... (more...)
首先,我們當然知道,A作為珠寶之所有權人,得對B請求返還珠寶,無論基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至於,C銀行則亦得向B請求返還珠寶,其得基於占有物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因此,我... (more...)
三分利指的是「1個月利息3%」,如果以12個月來看,年利率就是36%(3% x 12 = 36%)。 民法對約定利率上限的規定放在民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這項規定2021年7月20日開... (more...)
如果對方有聲請假扣押並經核准,是有可能的 (more...)
關於提問,我們只需要記住「誰有義務,誰就要負擔費用」,除非當事人在成立契約之初便有例外的約定(民法第317條)。例如,商品有瑕疵時,賣家有義務進行退費或答應換貨,則退費、換貨所生之手續費或運費,即應由賣家負擔。 因此,當事人沒有約定運... (more...)
本文先行簡要回應提問,並嘗試以較白話的方式解釋相關概念。 簡要回應 當事人成立契約後如果不履行[包括拒絕履行],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債權人得民事法院起訴請求賠償金。至於報案,應是指稱報警,然而,當事人間買賣關係屬於私法關係,並非警察機關職務... (more...)
關於宣稱販賣真品,實際上卻是假貨的賣家,在法律上會有以下責任: 刑事責任 刑法詐欺罪 詐欺罪是指對他人傳達客觀上錯誤、不實的訊息,讓他人因為錯誤的訊息而作出決定、交付財產,最後受到財產損失的行為。 而宣稱販賣真品,而實際上賣的是假貨,而實際... (more...)
首先,「典型的」買賣契約,是雙方當事人成立契約後,賣家依約移轉標的物(買賣的「東西」)之所有權並為交付,而買家依約給付價金。從此我們可以看到︰ 契約成立在先,契約履行在後。 賣家之契約義務與買家契約義務分別獨立存在,原則上不相互影響 原則上... (more...)
網路購物7日鑑賞期內,消費者可以解除契約 消費者保護法有規定,網路購物(通訊交易的一種,例如電視購物也是)時,原則上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服務後7天內,與賣家解除契約。例外不行的像是購買生鮮商品、客製化商品、個人衛生用品等情況。 這裡... (more...)
市面上常見流通的本票,很多都是從文具店買來的,所以不管是文具店、書店買來的,或是對方自己製作的本票,只要符合以下5種法律規定必須記載的事項,本票就是有效的;這5個也是收到本票時要注意的地方: 表明票據種類的文字:也就是表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