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查詢了一些資料,您所提及的邱正宏醫師有在Facebook上聲明並未提供線上看診,推測您可能遭遇詐騙。 詳細內容可以參考邱正宏醫師的貼文。 如果遭遇詐騙,建議您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報案,也可以先使用「165反詐騙系統」線上通... (more...)
關於這個問題,需要檢視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的規定,以下簡單說明: 「七日鑑賞期」的定義與要件 賦予消費者保障的解約權 在「通訊交易」(如網購、電視購物)或訪問交易的情況下,為了避免消費者因為無法接觸商品或者無法深思熟慮而購物,導致... (more...)
您好,您的問題主要牽涉到商品標示法,以及依據商品標示法第12條訂定的「服飾標示基準」、 「織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由於服飾與織品的標示規定不完全相同,下面將分成兩部分解說: 服飾的商品標示 不論是在實體商店或在網路上販售服飾織品,都必須遵守商... (more...)
首先你要先去定義消費行為為通訊交易還是實體交易 倘若為通訊交易又依其消保法第19條第二項之但書條例確認 根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所示,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然其耳環分【夾戴】【針刺】應分開討論之 但現有解釋之舉例個人衛... (more...)
商品紙箱上封條註明「開箱請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可能是無效的定型化契約 網購賣家在商品紙箱上的封條註明「開箱請全程錄影,否則概不負責」,要求買家要全程錄影,否則不補件或不接受退貨等,是一種賣家預先擬定的契約條款,作為消費者的買家沒有商量餘... (more...)
孩子不是「物」,網路購物平台標示出售「妍妍」這一部分,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此項「要約」行爲,依照民法第72條規定,是無效的。從提問內容可知,實際上未曾發生買賣孩子的事情,便不涉及刑責的問題。 (more...)
消費者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權利時,若未特別約定契約解除後各自應負擔之權利義務,應依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即便將贈品解讀為非買賣契約而是另一贈與契約,仍可能有聯立契約的適用,於買賣契約解除時,一併解除,在未特別約... (more...)
賣家沒有如期出貨,買家不一定可以「立刻」取消交易 如果雙方原本有約定某個時間賣家要出貨,卻因為賣家自己該負責的原因沒有如期出貨,賣家的行為在法律上稱為「給付遲延」,此時買家不一定可以「立刻」取消交易(解約),要看具體個案中,契約的性質... (more...)
根據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如果網購已經到超商,而買受人不去取貨的話,這時候買受人就會負遲延責任;並且根據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在這段買受人不去超商取貨的期間,出賣人只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擔其在本件買賣契約的出賣人責任,最重要的是根據民法...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僅依據您提供的資訊回覆法律上的規定,由於提問中並未敘明可能影響到法律上判斷的資訊,例如購物方式是在實體或者網路、購買物品是否為貼身用品等等,所以僅能整理相關法規內容。若確實有個案需求,請尋求消保單位協助: 如果在實體店面購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