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刑法第18條,刑法按照年齡將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分為三種,犯罪時所承擔的罪責輕重程度不同。 (一)未滿14歲者為無責任能力之人,若犯罪則不罰; (二)14歲以上未滿18歲以及年滿80歲之人為限制責任能力之人,得減輕刑責; (三)滿18歲... (more...)
一、可以憑監視器的錄影紀錄作證據提告竊盜罪。 二、所稱「熟人」如有親屬關係,非經告訴,不能追訴。 (more...)
提問所謂「剩下」很多,如果是結束供膳將要丟棄的飯菜,吃了不會犯罪;否則就可能觸犯竊盜罪。 (more...)
簡易程序是不開庭的,建議您要趕快聘請律師撰寫狀子陳述意見,主張是竊盜罪,遞交法院審酌。假如法院未及審酌就作出簡易判決的話,可以遞狀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more...)
可以,使用人也可以是竊盜罪的被害人。 註腳   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非字第 275 號刑事判決:「 所謂犯罪 之被害人,指因犯罪行為而直接受害之人而言;關於財產法益被 侵害時,該財產之所有權人固為直接被害人,而對於該財產有事 實上管... (more...)
竊盜罪,後面的毀損行為並不會擴大原持有人的法益受侵害範圍。 註腳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易字第 1827 號刑事判決:「 所謂「不罰後行為」,係指後行為為前行為所涵蓋,且可合併於前行為予以評價處罰而言。申言之,蓋因後行為係對... (more...)
意思就是應繳罰金5000元,假如不繳而換作勞役的話,要服勞役5天。但是現在不需執行,從判決確定日起算,如果滿了2年未被撤銷緩刑,就不必再繳罰金,更沒有服勞役的問題了。 (more...)
兩者都有把別人東西據為己有的意圖。竊盜(偷東西),是乘人不知而把在別人手上的東西偷過來,成為己有,在外觀上有移動(轉移)的動作。至於侵占,是別人的東西已經在自己持有之中,進一步吞為己有,在外觀上沒有移動(轉移)的動作。因此,把別人的車子偷過... (more...)
竊盜,是乘人不知而偷取。搶奪,是乘人不備而奪取。所以:趁你不注意時拿走你的東西是竊盜;當面搶走你的東西是搶奪。 (more...)
一、房屋租賃關係合法存續期間,雖然房屋的所有權仍是屬於房東所有,但依照民法第421條規定,房客對於其租賃的房屋已經取得「使用、收益的權利」,房屋的"使用權"便已歸屬於房客,因此不論房客是否有依約繳納租金,只要租賃關係沒有終止或是經過法定程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