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開平台發文影響雇主或公司形象,可能涉及的犯罪有: 刑法公然侮辱罪 發文內容是單純人身的攻擊,而非講述具體的事件,例如罵三字經、畜生。 刑法誹謗罪 發文內容是可證明真偽的具體事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例如老闆與員工有婚外情、公司在... (more...)
公然侮辱罪的成立有許多要件,詳細可參考蔡文元(2022),《什麼是公然侮辱罪?》。其中與提問人所述情況較密切相關的可能是: 瀏覽論壇的不特定多數人,可否看出「第一張發言」的人是誰? 截圖上不一定要有發言人的真實姓名,只要有線索可推知對... (more...)
妨害名譽罪的提告期限(法律名詞叫做「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被害人在六個月內隨時可以提出告訴。雖然已經公開道歉了,如果對方不肯原諒的話,仍有提告的可能性。 (more...)
誹謗罪是刑法第310條所使用的法定名稱。如您所知,「毀謗」ㄧ詞其實是錯誤的用法。說出或寫出「毀謗」字樣,都不正確,並無通用或不通用可言。 #教育部編的國語辭典,對於「詆毀」ㄧ詞的註釋,記載為「毀謗他人」。或許這是錯誤用法的源頭。 (more...)
提問人您好,首先您的問題涉及具體個案,如果確實有需求,建議向專業律師尋求個案協助,以下僅簡單討論本件可能涉及的公然侮辱罪相關規定。 罵人「吃屎去」可能算是侮辱的言論 侮辱,是指不涉及事實,對人謾罵的言語、動作或文字圖畫(相較之下... (more...)
單憑您丈夫說的那句話,未必構成犯罪。究竟實際情況如何,要由檢察官綜合查證研判認定。即使不起訴,因為事出有因,對方未必構成誣告罪。 (more...)
妳在騎車的時候,被不認識的人偷拍並且上傳到臉書社團上,偷拍妳照片的人應該已經構成侵害妳肖像權的不法侵權行為,但由於妳應該不是公眾人物,所以可能並不具有財產上(或稱「商業上」)的利益,因此如果妳要向偷拍者求償民事上財產損害賠償,這一點妳要舉證... (more...)
妨害名譽罪中「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差別 公然侮辱罪是處罰不具有對事實的評價,但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舉例來說,「垃圾」、「賤人」、「幹✕✕」之類的話,就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誹謗罪則是對某件事發表沒有合理查證,又牽涉到具體事實... (more...)
他説你「心地不善良」,你回他「既得利益者」。不能僅憑這兩句話就認定是妨害名譽,需要從整個溝通的過程和前因後果來作綜合判斷。彼此討論難免會有情緒,興訟並非良策,總以心平氣和解決問題為首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