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就提問者的問題,簡要答覆如下︰   為什麼刑法會規定第246條呢? 保護法益作為刑事立法的目的 原則︰〈刑法〉的設立是為了禁止「任何人造成他人法益的侵害」,這也是刑事立法的要求,即刑法的每一個法條必須要有想要保護的「法益」(保護法益成為... (more...)
一、有關A的家長多次找人打B所涉及的刑事罪責部分: (二)有關A的家長多次找人打B(包括家長本人而B沒有還過手),如果B受傷,且保有驗傷單當作受傷的證據,A的家長便已涉及刑法的傷害罪,依《刑法》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 (more...)
B(男)是否成立刑法第224條強制性交罪,茲述如下︰ 由於A、B為合意性交,因此不該當本罪之構成要件行為(強暴、脅迫)。 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B不成立本罪。 B(男)是否成立刑法第227條與幼童性交罪,茲述如下︰ 由於A、B已經年滿1... (more...)
一、首先,本文將先行釐清,論者提出說「我國法律限制賭博行為,為何不能也全面的限制高利息借貸,如此不是能給人民更好的保護嗎?」  (一)賭博行為之所以遭受禁止,是因為在資本主義下,人們相信財富要靠勞力加以累積,因此,此種近似運氣的財產來源,如... (more...)
本件,如經查證屬實,案例事實為: 行為人甲利用電擊器電擊夾娃娃機,使該機器系統錯誤,形成「保夾狀態」。後甲投入10元進行夾取,順利取得A物。 試問,甲觸犯什麼罪? 一、甲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        (一)所謂竊取係指未經... (more...)
一、關於刑法上的竊盜罪(§320)「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一)在客觀構成要件上,行為人必須具有竊取行為,且竊取客體為動產︰    1. 竊取係指未經權利人同意,破壞原持有關係,建立新持... (more...)
這個問題牽涉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306條規定,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以上就是《刑法》無故侵入住宅... (more...)
依照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刑的立法理由是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還不成熟,無法做出一個是否可以發生性交的決定,因此國家藉由法律來保護其性自主權,使得一個未成年者就算是在自... (more...)
教唆犯是「讓他人產生犯罪決意」的人,同時「故意喚起他人犯意」且「故意教唆他人為特定且既遂的犯罪」,才會是刑法上的教唆犯。 詳細請參考:楊舒婷(2019),《哪些情況會構成教唆犯?》。 (more...)
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