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確定要搞僵鄰居間的相處嗎?那就試著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按民法第 940 條規定: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你必須要「證明」那頂安全帽附著藍芽是你的所有物。錢多少是以後的事! 第二,民法第949條第一項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 (more...)
先瞭解問題的條件: 1.甲妻懷孕了,乙夫於在99.5間遭司機丙撞死; 2.丁於99.7月甫出生即為植物人; 3.丁因是產檢時醫生a的疏失才導致; 問題:丁可否向丙和a主張損害賠償? 一、丁可否向丙主張損害賠償? 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 (more...)
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一條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這是特別法上的規定﹒在民﹒刑法上或其他特別法僅稱當事人或告訴人(自訴人),主要是法律沒先入為主觀念﹒嚴格上車禍雙方如都有受傷,雙方都是受害人也是加害... (more...)
先簡單說明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FB直播下標的時候,並沒有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的意思,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 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運費損失的買家,通常最多只能主張... (more...)
提問人提到母親的財產會不會被扣押,因為不太清楚是哪一種扣押(假扣押?判決確定的強制執行?)。不如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當小孩的親權由一方父母行使(例如因為離婚,雙方約定或法院裁定由一方行使),目前沒有行使親權的另一方父母,面臨小孩的侵權行為時,... (more...)
謝謝品毅關於民法占有規定的整理,很清楚。 但是我剛剛查了法條,覺得好像有個問題,受僱人對於公司的物品有管領力,占有人應該還是公司。按照民法第942條的規定,「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 (more...)
以下簡單回應: 一、侵權行為事件,應以「行為人」為賠償義務人。 二、對於房屋有事實上管領能力的人,具有維持其所有物不損及他人之客觀義務。違反此義務,即構成不作為之侵權行為。 三、借名登記契約,是所有人將不動產登記於他人名義之下,但自己仍保有... (more...)
有可能︰ 依照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前段、第195條第一項之規定,如果一方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譽權者,被害人得請求精神慰撫金,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本條所稱之適當處分,即指「公開道歉」、「登報道歉」、「在社群網站上... (more...)
由於該車之所有人剪斷他人之鎖,應屬於構成侵權行為。原則上,鑰匙鎖之所有人,得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然而,該所有人之行為是出於防衛來自他人之干預,即該鎖限制其使用腳踏車,因此,屬正當排除侵害的手段。該行為人得以正當防衛之規定(民法第1... (more...)
以下回應你的提問。 案例類型︰ 實例   事實 案例1 甲為無照駕駛,於行車期間,遭後方乙車輛追撞。經鑑定,甲於車禍之發生,並無過失,乙有過失。 案例2 甲為無照駕駛,於行車期間,遭後方乙車輛追撞。經鑑定,甲於車禍之發生,有3成過失,乙有7...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