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內容所說情形,母親未跟男友結婚,你的弟弟雖然是非婚生子女,由於依照民法第1065條第2項規定,視同婚生子女,因此,他對母親的財產有繼承權。 (more...)
阿嬤的遺物是民法所稱的「遺產」,究竟價值多少,是另一回事。您的大伯、兩位姑姑和您都是法定繼承人(您是代位繼承),假使您要處理這些遺物,在法律及倫理上,理應通知他(她)們。如果都是不值錢的生活用品,除非是有紀念價值的東西,大概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more...)
只有其中4位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 不太確定提問人說8位繼承人中只有4位繼承人辦理、另外4位不辦理,實際情形是怎麼進行的。大概設想了兩種不同的情形,說明各自會發生的結果。 由未拋棄繼承的4人繼承 8位繼承人是配偶和子女,都同樣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more...)
所謂「視為訴訟終結」,是指本案訴訟繫屬因此消滅而言,法院並未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不生如提問內容所述「與『離婚判決』確定同一之效」。 (more...)
您好,我是林言丞律師。 您說的「二女兒」未婚,自應當亦無兒女,父親遺留之房子當初單獨給二女兒繼承,自屬二女兒之財產。 將來二女兒去世時,該房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屬於所有兄弟姐妹(均分),但二女兒留有自書遺囑(假設自書遺囑是有效)房子給二兒子... (more...)
子女、孫子女同樣身為繼承人,並不會因為性別不同而有差異,也就是不管是男是女,同一順位的子女或孫子女是依照人數平均繼承。所以家中有3個姊姊和自己總共4人,就是4人均分。   其次,如果爸爸先過世,奶奶還在世,未來本該由爸爸繼承奶奶的那份... (more...)
您好: 如有民法第1145條所定情形,繼承人(包含配偶)就會喪失繼承權 (第1項)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 (more...)
子女對父母如果惡意不予扶養,參考最高法院74台上字1870號民事判例,構成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所稱的重大虐待情事,倘若父母生前有不給繼承的表示,便會喪失繼承權。(假如子女中有因為本身經濟能力薄弱而未能善盡扶養義務的情形,這就不構成「... (more...)
拋棄繼承在什麼時候生效? 當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知道繼承時起3個月內,用書面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這份拋棄聲明書送到法院的同時,就發生拋棄繼承的效力了。這是因為拋棄繼承是一種「單獨行為」,也就是它的生效不需要任何人同意,包括法院,雖然... (more...)
您好,由於死亡是婚姻解消態樣之一,因此於奶奶過世後,爺爺可以依民法第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規定,剩餘財產較少之一方,可以向他方就夫妻雙方婚後財產差額之半數為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完後才會進入遺產分配程序。 在此,爺爺與其三位子女均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