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視為訴訟終結」,是指本案訴訟繫屬因此消滅而言,法院並未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不生如提問內容所述「與『離婚判決』確定同一之效」。 (more...)
父母有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即使離婚了、親權是對方的,但身為孩子的母親還是要繼續扶養未成年的小孩。至於要付多少錢,法院大約會從子女每個月需要多少生活費用,以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等面向,來決定要各負擔多少錢。 生活費用可... (more...)
您好,我是林言丞律師。 您說的「二女兒」未婚,自應當亦無兒女,父親遺留之房子當初單獨給二女兒繼承,自屬二女兒之財產。 將來二女兒去世時,該房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屬於所有兄弟姐妹(均分),但二女兒留有自書遺囑(假設自書遺囑是有效)房子給二兒子... (more...)
子女、孫子女同樣身為繼承人,並不會因為性別不同而有差異,也就是不管是男是女,同一順位的子女或孫子女是依照人數平均繼承。所以家中有3個姊姊和自己總共4人,就是4人均分。   其次,如果爸爸先過世,奶奶還在世,未來本該由爸爸繼承奶奶的那份... (more...)
因為提問人的問題已涉及具體個案,以下只就開庭期間雙方對於小孩的見面、照顧爭執,見不到小孩等問題,說明可以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具體個案的解析及進一步的法律意見,建議提問人備妥相關資料,諮詢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士。 官司進行期間,可以聲請「暫時... (more...)
您好,我是紀岳良律師。 如果生父沒有認領,也就是父不詳的狀況,則依據民法1094條規定,分別依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之順序定監護人,但如果母親生前有遺囑指定舅舅,就可以直... (more...)
單親媽媽如果已經達到事實上無法監護孩子的程度,姨媽可以依照民法第1094條第3項規定,向法院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而選定適當的人來擔任監護人(不排除姨媽獲選)。 (more...)
法律百科的問答,在「家庭﹒父母子女」領域的「父母子女」主題下,有洪品毅先進提供「收養配偶的成年與未成年子女」的答案,請查閱參考。 (more...)
父母子女之間互相負有扶養義務,並且如果父母有沒辦法維持自己生活的情況,子女就需要扶養父母。除非子女有減輕或免除事由,否則必須負責父母的扶養費。   如果已經預先付了扶養費,可以向未支付費用的其他兄弟姊妹請求扶養費支出費用,... (more...)
滿14歲以上的孩子吃了違規罰單,監護人是不負責的(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然而提問者所面臨的問題仍未解決。雖已離婚,孩子總歸是自己的孩子,如果只此一次,當爸爸的人不妨替他繳交罰款告誡了事,下不為例。您覺得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