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你好: 參考行政院會通過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就維護學生權益的部分,規定有:學校主管機關應該對於專案輔導學校辦理學生受教權益檢核(第10條)、學校主管機關對於停辦時仍在校的學生,協助分發到其他學校繼續就讀(第19條)... (more...)
概說 首先,學生與學校兩者間,處於「特別法律關係」。這指得是學生與學校間的關係,具有緊密互動、指揮監督關係,與一般人民與國家間的關係不同。 在這種法律關係下的人民,例如學生,國家對其權利之干預可以比較多、範圍比較大,而且,在不涉及基本權利的... (more...)
本文認為,以該特殊條例第7條作為限制遷徙自由的法律依據,應為違憲。理由即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法律明確性原則 法律明確性原則的目的,在於保障人權。 其意義是,立法者所制定的法規,必須讓人民可以理解到「我(人民)做了什麼行為,是法條想要規範... (more...)
二次更新。您好,以下簡單回應︰ 請問過去已經發生的防疫照顧假、徵用口罩的法源依據,都會瞬間改為本條例第7條嗎? 首先,政府(衛福部疾管署)前些日子發布一項命令,內容談及防疫照顧假、開罰等等的內容。本文認為此項命令是行政規則,即政府對內的要求... (more...)
刑事審判結果正式確定前,犯罪嫌疑人可能被羈押、鑑定留置、收容,這些都是對人身自由的拘束。如果刑事案件最終審判結果是不罰、無罪,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受害人角色,依照刑事補償法請求國家補償。 刑事補償 補償來自於原本合法行為衍生的責任。國家為促進公... (more...)
人權是用來對抗國家的,因此,僅有國家行為才會有侵害人權的疑慮。在私人之間,存在私法自治原則、契約自由原則,不生侵害人權的疑慮。 另外,學說上有所謂「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理論」,討論私人之間有無侵害基本權的可能,本人在此網站有相關文章,尚未刊登... (more...)
臨檢點設在「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的地方,並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 警察應該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自己的警察身分,並有義務向受臨檢的民眾說明實施臨檢的目的和理由。 面對非法的臨檢,人民可以向警察提出異... (more...)
(一) 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規定: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 (more...)
1. 憲法上的基本權在於給予人民對抗國家的權利,也就是說,以「基本權」要求國家不可以對我這麼作。但在私人之間,因為可以透過刑法或民法加以規範私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因此,不需要援用到憲法層次的基本權利。 2. 那一般法律領域內,私人間權利之... (more...)
關於此問題,可參見「什麼是肖像?什麼是肖像權?被拍下照片並放到網路上,可以請求賠償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