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還需要詳細論述,該水管漏水是屬於個人住戶使用的水管還是共管。 若是共管應由全體共有人一同負擔該費用,若是個人分支水管或自拉的管線就需要由該管所有人自行負擔。 另外要注意個個抓漏師傅的判斷基準與經驗都有落差,漏水是極度專業與有各種因素的... (more...)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八點第一項:「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致難以繼續居住者,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出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一)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於期限內修... (more...)
您好,由於似乎有重複發問的情況,還請您參考《關於更換房東後解約要回租金方面問題》​​​​​​​的回覆,謝謝。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僅敘明相關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如果有個案需求,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若考慮到金額不大,亦可尋求免費法律諮詢後再行決定。可參考法律百科以下內容,視您的經濟情況、具體需求,尋求適當的法律服務。 問答區:《除了在法律百科網站提問與... (more...)
如果租約已經生效,對於租賃的房間就有使用權喔,未經同意不得任意進出,如果任意進出恐已涉犯刑法侵入住居,或民事侵害隱私喔,詳情還是要跟律師進行諮詢確認喔! (more...)
在道路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消除障礙外,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依照同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由警察機關裁罰。 (more...)
區分建物頂樓平台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之部分,對於頂樓平台共用部分的使用方式應該要符合它原本的使用方式,或者要在法律的限制裡有經過區分所有人的合意而為使用,如果對方沒有經過你們全體的同意,增設水塔在你們的頂樓平台,可以提起訴訟... (more...)
您好: 如您有何對承租人證件及留有簽訂租約,可提出訴訟解決,至於是否能追回金額要等到執行後才會明瞭。 (more...)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你家跟樓上親戚的漏水問題,原則上是要一起負擔修繕費用,不過如果鑑定出來是他沒有好好照顧自己房子才導致你家漏水他就要負擔修繕費用,這部分建議找專業的律師詢問。 註腳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 (more...)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區分所有建物的共有部分所有區分所有權人都可以使用收益,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如果有其他排除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使用,會有成立竊佔罪的可能。 註腳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