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間公司,不同部門,僅工作地點不同,雇主仍為同一法人,既雇主仍為同一人,受同一人指揮監督提供勞務,工作時間自然是合併計算,不因工作地點不同而重新計算,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超出者皆屬於延長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 (more...)
勞工的終止契約終止權,係屬於形成權,即只需一方表示意思,即可發生、改變或消滅。 當員工終止契約的意思已經明確使雇主知悉(民法第94、95條),終止契約的效力及已發生,且以勞工聲明為離職日。雖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勞工於任職3個月以上仍有預告... (more...)
勞工保險是勞工面臨人生重大事故時,提供經濟支援,協助勞工度過各個關卡。平時雖然比較難感受到,但事故時應能感覺到實際的金錢援助,是國家保障勞工生活的制度。 勞工保險給付的重大事故包括:生育(僅限女性勞工)、傷病、職災醫療、失能、老年、本人或家... (more...)
平常口語慣稱的政府行事曆,正式名稱是「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 是否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必須召開勞資會議取得勞工同意,否則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關於工時的規定。 想看更詳細的說明,請見:湯官翰(2019)... (more...)
家長請家教通常是僱傭關係,沒有簽訂書面契約(紙本),只有口頭上約定好,法律上契約也成立。   家長請家教的工作性質通常成立僱傭契約 依照民法第482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如... (more...)
以下簡要回應,不援引法條︰ 一、受僱人得依照僱傭契約或承攬契約向雇主請求︰  (一)按稱僱傭者,雙方約定,一方給付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482)。另按稱承攬者,雙方約定,一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490)。... (more...)
針對您的提問,以下簡要回應︰ 一、雇主可以在徵人時限制招募18~45的人嗎?【答︰原則不行,例外可以】  (一)原則不行︰     1.依照該法第12條規定,在招募受僱人時,不得以年齡為不利對待。     2.若雇主明白表示招募18-... (more...)
當公司面臨歇業或轉讓、虧損或業務緊縮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情形,或是公司併購、改組時,依據不同規模的事業單位,法律設定了不同的判斷標準,在單日或60日內解僱人數達到一定門檻,就構成「大量解僱」。 這個人數門檻可以參考法律百科文章... (more...)
基本工資的審議是由勞動部透過勞方代表、資方代表、政府機關及專家代表等各方人馬,組成「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來進行。 他們會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發展狀況、躉售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各業勞動生產力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 (more...)
一、勞務之給付無法強迫履行︰  ︰以提供勞務作為契約的內容者,債權人尚不得訴請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法規範亦無從使當事人強制他方履行勞務。也就是說,法律並沒有賦予任何人可以「強制」他方應該怎麼行為(除了,要求別人還錢以外),僅有的方法就是,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