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全時工作」變更為「部分工時」因為涉及勞動條件變更(例如:工時、工資),因此勞資雙方應該就變更部分,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重新簽訂勞動契約為妥。 此外,依照詢問的內容,勞資雙方似乎已經取得合意,沒有勞動基準法第11...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有正當事由可以請假。第32-1條規定,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的事實(即加班),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雇主應依勞工工作的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至於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 如果有涉及法令適用或須要... (more...)
詢問人你好: 參考勞動部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說明,到職前結婚,應不得申請婚假。簡單來說,勞資(契約)關係是在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法令沒有課予雇主對於勞工「到職前」付出相當責任或義務。 至於如果雇主已經「同意」請假(核准),且勞工... (more...)
已有類似問答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2583 還是要依據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對這類的事項有沒有約定。 但如果雇主直接扣薪作為賠償,可以處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註腳... (more...)
公司應主動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註腳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more...)
這份「切結書」可以看作是一份表示負責態度的書面聲明。所列十項情形,本來就是不錄取或不聘任的消極事由,即使沒有切結書,其結果並無不同。因此不發生是否侵犯工作權的問題。 (more...)
已有相似問題: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3703。   (more...)
工資要全額給付給勞工 公司強迫員工購買公司商品,可能涉及沒有全額給付工資的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雇主原則上要把工資全額給付給勞工,如果強迫員工自掏腰包購買公司的商品以衝高營業額、銷售量,即使不是直接扣薪,仍可能違反工資... (more...)
詢問人你好: 早期內政部曾經針對調動發布函釋來說明,104年勞動基準法修正後,調動五原則正式訂入勞動基準法。 接續上述說明「雇主應予以必要協助」,並沒有相關法令明確規範,雇主必須以「三十公里」作為是否協助的標準,然而,過去有少部... (more...)
詢問人你好 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不論單位僱用人數若干,均屬強制納保對象。 保險費部分,可以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