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本案本案相關內容,可以參考問答工作時間是早上八點起,下午五點下班迄,但老闆強迫我早上7:45前就要到公司做早操,這樣有違法嗎? 的回覆說明。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可以簽署定期契約。至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的定義,請參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 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6條、第21條與內政部(...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 本案如依照文意,08:00工作至12:00,休息30分鐘(即午餐時間)、12:30再繼續工作至16:30退勤符合上述規定。 附帶說明,如果雇主基於業務需求...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原則性規定如下,謹提供參考: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接續上述說明,參考勞動部常見問答例假及休息日的安排,以每7日為1週期,除彈性工時之情況外,每1週期內... (more...)
詢問人你好 常見法定留職事由有下: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育嬰。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9條:職業災害未認定前,普通傷病假期滿。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法定日數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 兵役法第44條... (more...)
詢問人你好 本案如屬於雇主「強制」要求,勞工應該在表定正常工作時間前到勤,並且提供勞務或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從事與公務相關連性庶務,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即加班費)。 相關案例,例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81)勞動二字第 338...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如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與雇主約定結清舊制年資: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的勞工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選擇適用新制的勞工   接續上述... (more...)
詢問人你好 關於貴公司尾牙於「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內」舉辦,涉及出勤請假情形,分別說明如下: 工作日勞工有出勤義務,如果勞工本人當日因故不能出勤,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 接續上述說明,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臺勞動二字第...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本案其他內容可參考問答公司是否可以任意調動工作地點的說明內容。 (more...)
詢問人你好 現行法令未明確規範延長工時工資(即加班費)的請求權時效,實務上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78號民事判決意旨,部分法院則認為加班費可以適用民法第126條所規定的5年請求權時效。 個案情形事涉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事項,為確保你的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