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在現行的法律條文中還沒有明確的定義,不過參考法院實務和行政機關(勞動部)的見解,可以大致歸納出幾個特徵: 在職場中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羞辱行為。 加害者不一定是上司,也可能是下屬、同職階的同事。 加害者通常具有職務、... (more...)
雇主調動勞工的工作,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否則勞工可以依照《勞動事件法》提起確認調動無效或請求回復原職的訴訟,但在起訴前要先經過調解程序。 (more...)
除了輪班制、具備連續性、緊急性工作,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外。其餘勞工每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時間。違反者處罰鍰及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 註腳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五條:「勞工繼續工作四... (more...)
工作沒有滿三個月離職不必預告公司。 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在勞工依其終止勞動契約時屬於最低標準,勞工與雇主間的勞動契約中約定的預告期間,只能比這個勞動基準法上的規定還短,換句話說未滿三個月,約定須提前十日預告離職的約定,應屬無效。... (more...)
想向行政機關申訴,除了撥打勞動部的1955免費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外,也可以打電話到各縣市的勞工局、處,或使用各縣市政府的民意信箱,其他更多申訴方式可參考侯嘉偉(2022),《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 另外關於「放棄刑... (more...)
提問者您好: 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二級,指學校及教育部共二個審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二級,指各縣市政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育部共兩個審級。 但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學校為中央一級,其提起之申訴,以再申訴論,指隸屬國教... (more...)
被解僱才有謀職假 依照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謀職假」是指在「雇主解僱勞工」的預告期間內,勞工為了接軌、另謀工作可以請假外出,每週最多可以請2個工作天,是法定的請假理由。若是自己在未被解僱的情況下,想要另外到其他地方... (more...)
提問人您好: 公司是否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年前離職能否領年終獎金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年終獎金的性質屬於「恩惠性給與」或「工資」。 「恩惠性給與」是指雇主出於嘉獎或體恤員工等動機而單方面發放,並非員工付出勞力工作的對價(例如年資獎金、進修補助);... (more...)
提問人您好: 依勞工請假規則,勞工有事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請事假,每年以14天為限。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屬生重病或有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確實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且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全勤、影響考績,或做出其他不利的處分...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介聘請外籍看護時需留意的給假規定,更詳細的內容可參考黃姿華(2022),《家庭看護工可以向老闆要求每週日放假嗎?》。 通常契約至少會有周休1日 雇主與外籍看護簽訂的勞動契約,都需經過看護的母國政府驗證。以菲律賓、印尼、越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