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本案依照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陸、勞動條件基準」以下規定,有以下情形,供你參考: 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工作時間而未達勞動基準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之工資,由勞資雙方議定。例如:上述法定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勞... (more...)
一、有沒有哪些事項是沒有經過勞資會議就進行公司會受處罰? 事業單位若未舉辦勞資會議卻有實施彈性工時、延長工時或使女性夜間工作時,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第30條之1、第32條第1項及第49條第1項等規定,則有相關罰則。... (more...)
您好: 我是紀岳良律師。 公司法並沒有規定「只有股東才可以當董事」,公司可以透過修訂章程增設勞工董事的席次。此外國內如中華電信就有勞工董事,歐洲國家也有勞工董事存在,並非罕見。所以長榮說這是非法要求,是不對的;要不要,只是公司願不願意修改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