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第38條第2項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須進行預告;特別休假則由勞工自行排定。預告期間勞工仍屬在職期間,如因個人因素可以自行排定特別休假。 實務上,勞工離職前工作交接屬契約終止的附隨義務(行... (more...)
詢問人你好: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資二字第 006099 號函說明,預告的規定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因此如果勞資雙方約定勞工離職需有較勞動基準法為長的預告期間,是較勞動基準法為低的勞動條件,該部份約定無效。無效部份,則以勞動基準法... (more...)
工作沒有滿三個月離職不必預告公司。 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在勞工依其終止勞動契約時屬於最低標準,勞工與雇主間的勞動契約中約定的預告期間,只能比這個勞動基準法上的規定還短,換句話說未滿三個月,約定須提前十日預告離職的約定,應屬無效。... (more...)
被解僱才有謀職假 依照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謀職假」是指在「雇主解僱勞工」的預告期間內,勞工為了接軌、另謀工作可以請假外出,每週最多可以請2個工作天,是法定的請假理由。若是自己在未被解僱的情況下,想要另外到其他地方... (more...)
離職由勞工單方面提出就生效,不須公司核准 關於勞工提離職,在法律上是勞工的權利,不需要得到老闆的同意或核准,勞工單方面提出來就會發生效力。 任職3個月以上的勞工才有預告期間的要求 但員工突然說走就走後,對公司而言,會有人力一時無法調配... (more...)
如果預定6/10離職,便要在5/10前提出申請書。至於在Line上提出,是否符合申請書(書面方式)的規定,最好向公司方面問清楚。 (more...)
你好,所詢問題簡要說明如下: 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勞工(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可以領取失業給付。 另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9-1條規定,失業給付眷屬加給的範圍,指受... (more...)
你好 參考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規定,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可以領取就業保險法規定的各項保險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育嬰... (more...)
你好: 參考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第2項、第4項規定,雇主因為違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應自知雇主未依法投保起的30日內,或在知悉損害結果的30日內向雇主提出終止契約的要求,雇主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發給資遣費... (more...)
在江湖走跳,好像總會遇到或聽過可怕的黑心公司、令人窒息的職場環境,不論是以責任制為名剝削員工,要求超時工作還不給加班費,或是老闆上班時謾罵羞辱,下班還狂發LINE交辦工作,又或者遭遇同儕職場霸凌,被冷落孤立向主管求救,還被無視甚至冷嘲熱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