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怎麼會涉及全部案件呢?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假如要確定究竟哪個案件跟A有關,必須知道受理的法院和案號才行。 (more...)
私人電話屬於聯絡方式而為個人資料,如果知悉他人私人電話號碼沒有法律規定容許事由而為蒐集、處理、利用時,並且經電話號碼使用人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私人電話,恐有刑事責任。 註腳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第一款:「 個人... (more...)
關於賣出股票後所得尚未入帳的交割款,我以為或許不是動產,而是賣出方對證券商的「債權」。 交割款雖然不是動產,但債權也有財產價值,可以移轉,也可能被強制執行。 粗略提出見解,錯誤之處謹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正,謝謝。 註腳   最高法院86年... (more...)
首先檢察官是刑事案件的訴訟主體概念,所以行政訴訟上並不會有檢察官來訴訟的情形, 回到問題,行政訴訟上政府方式用什麼方法去辯護的,有些會委任民間律所,有些會是部門內部的法制單位人員,至於行政機關究竟要委請律所還是用內部人員就好,因為沒待過機關... (more...)
提問人您好: 阿公與男友的阿嬤是兄妹,表示您與男友有相同的曾/外曾祖父母,屬於出自同源的旁系血親。而依民法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可結婚(包含六親等)。 旁系血親親等的計算,是從自己開始往上數,數到與對方的同源處再往下數[... (more...)
對方處所不明,可以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公示送達,是指用公告的方式送達文書,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將要給對方存證信函、律師函等文書的繕本、影本或節本,公告在法院網站(例如司法院的「公示送達公告」網頁,或各法院自己的公示送達專區)。公告後... (more...)
提問人您好: 關於您所提的問題,以下僅就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進行討論,不擔保個案中的效果。同時因為事涉實際勞資糾紛,且依您的情形來看有時間壓力,建議可參考以下文章,循適當管道解決: 侯嘉偉(2022),《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 (more...)
如果不是和別人同謀行騙或者指使別人行騙,也沒有幫助別人行騙,便不會構成共犯。 (more...)
律師函、存證信函的差異 律師函和存證信函,內容與目的因個案而有不同,例如保存證據、提醒履行義務、警告對方已經侵權等,不一而足,但共通點都是用來向收件人傳達訊息。 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是郵局的郵件種類之一,有固定的計費(第1頁50元,接下... (more...)
民法條文中的委任契約 「委任」是請別人幫忙處理某件事情,而對方也同意協助,例如找律師打官司,律師和當事人間簽訂的就是委任契約。 民法條文中沒有委託契約 委託並不是民法中有明文的契約類型,雖然民法第528條在「委任」的定義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