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身房的退費等事宜,教育部體育署訂有「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健身房(健身中心)與消費者間所約定的定型化契約,必須遵循這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以下就依這份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說明常見消費者可以主張退費的情形。
延伸閱讀: 法律百科(2020),《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 王瀚誼律師事務所(n.d.),《疫情期間,用不到的健身房會員可以退掉嗎?》。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2021),《健身房常見消費爭議》。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