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某日於網路 評論店家食物難吃並給一顆心,但實際上我當天沒有消費而是在半年前和同事一起吃的。不過隔天店家把我個人的照片和FB轉到自己的網頁頁面,並遭人轉載到公開社群,另外也上新聞。 而在近日我聯絡店家,他們說已經告我妨礙名譽,我也回告回去妨礙名譽了,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呢? 我真的犯法了嗎? 謝謝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單就您問題中涉及的法規做討論,不過如果有具體需求,例如如何因應店家,則需要專業律師針對您的需求進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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