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這樣會起訴嗎?起訴的話大概賠多少

匿名(進階會員)
2020-02-27 12:24

你好 我是熊貓外送員 作天因為系統問體導致客人餐點晚半個小時到 跟客人起了爭執 事情發生在他的店面 後面他說要我離開 不然就要報警 因為她說完馬上就報警了 我怕到時警察被他冠上莫名的罪名 所以沒有離開 警察來了 她說要告我強制罪 因為我導致他晚半個小時關店 沒又粗言也沒有毆打就跟他爭執而已 目前已做完筆錄 賠償由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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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簡單回應︰

一、文中未見成立強制罪的事實,故不成立強制罪︰

(一)由於,文中並未提及強暴、脅迫之行為,單純的爭執並不該當本罪之要件。故不成立本罪。

(二)可參考,〈什麼情況可能成立強制罪?〉〈哪些行為可能構成強制罪?〉

(三)至於是否會被起訴,涉及檢察官之職權,不等同成立本罪。

二、本案中,可能成立刑法第306條之侵入建物罪[1]

(一)本案中,行為人已經受到他人退去之請求,而仍待在他人店內,即該當「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

(二)行為人成立侵入建物罪。

三、起訴的話大概賠多少?

(一)刑事犯罪,是罰金(即把錢給國家)、徒刑的問題,不會有賠償(即把錢給被害人)。

(二)所謂賠償,是被害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告訴,由加害人負擔賠償責任,始有賠償之謂。

註腳

  1.   刑法第 306 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匿名(進階會員) 2021-10-03 02:03:16
你好:
我父親遺孀(皆二婚)居住在樓頂加蓋之建物,我們要求她負擔家裡水電費用,她拒絕後,我們給予斷水斷電,1)是否已觸犯到強制罪;2)房屋產權已過戶在我兩兄弟的名下,樓頂加蓋物,我父親遺孀是否有權利使用
金小姐(進階會員) 2021-10-24 13:59:57
對方是男子, 因為行車糾紛 短距追車並 開到我旁邊攔我, 我前面被車堵住了, 要求我道歉, 由於我是一個弱女子開車, 心生畏懼也道歉了, 請問這樣對方 算是犯了強制罪嗎? 過往的案例這樣判處的刑罰是什麼? 若是他沒有前科的話 ,有可能 判拘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