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百科的前輩好 在大學四年級期間,我參加了越南的境外實習,我很感謝公司和學校給我這個機會,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使我成長,但是也有碰到一些有關與公司的實習契約問題, 爭議點: 1.當發生勞資糾紛時,法律判斷依據為本國勞基法或為越南或為越南勞基法? 2.合約內容有多項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第1項規定,是否可造成此合約無效,或部分無效 以下為部分可能違反勞基法契約內文 1.實習結束前1個月,由公司方依實習生綜合表現評估,延長實習或轉為正職(至少服務12個月);考核通過者,保障福利待遇參照正職儲備幹部。若因表現不佳,未通過考核者,實習生方必須賠償公司方實習期間的所有全額薪資、機票款項、簽證費用、海外意外險保費。 2.實習結束後,未留任服務滿1年者,視同違約;實習生必須賠償公司方實習期間之所有全額薪資、機票款項、簽證費用、海外意外險保費。
提問人你好: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