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提到母親的財產會不會被扣押,因為不太清楚是哪一種扣押(假扣押?判決確定的強制執行?)。不如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當小孩的親權由一方父母行使(例如因為離婚,雙方約定或法院裁定由一方行使),目前沒有行使親權的另一方父母,面臨小孩的侵權行為時,要不要負賠償責任?
法定代理人的賠償責任
小孩20歲以前是未成年人[1],父母有保護教養孩子的義務[2]。當未成年子女不法侵害其他人的生命、身體、財產權等權利時,身為子女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原則上要共同負擔損害賠償責任[3]。因此,問題提到小孩犯詐欺罪,是屬於不法侵害他人的財產權,父母雙方原則上都要負擔賠償的責任,賠錢給被害人。
關於法定代理人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可以進一步參閱:林意紋(2020),《特殊侵權行為(二)——法定代理人、雇用人與定作人的侵權責任》。
小孩20歲以前是未成年人[1],父母有保護教養孩子的義務[2]。當未成年子女不法侵害其他人的生命、身體、財產權等權利時,身為子女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原則上要共同負擔損害賠償責任[3]。因此,問題提到小孩犯詐欺罪,是屬於不法侵害他人的財產權,父母雙方原則上都要負擔賠償的責任,賠錢給被害人。
關於法定代理人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可以進一步參閱:林意紋(2020),《特殊侵權行為(二)——法定代理人、雇用人與定作人的侵權責任》。
不是小孩的親權人可以主張不負賠償責任
雖然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俗稱的「親權」),原則上是由父母雙方共同負擔[4],也就是雙方都有賠償的責任;但是當父母離婚,雙方約定(或是法院裁定)其中一方單獨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5],也就是一方是單獨親權人的時候,不是親權人的另一方還要就小孩的侵權行為負擔賠償責任嗎?
實務上認為,如果離婚後約定由一方當小孩親權人,另一方的親權就暫時停止了,親權暫時停止的狀態,事實上無法監督小孩,不可以要求無法行使親權的一方就小孩的侵權行為負賠償責任[6]。
因此,如果父親是小孩的單獨親權人,母親無法監督小孩,母親就可以主張對於小孩詐欺他人所造成的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雖然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俗稱的「親權」),原則上是由父母雙方共同負擔[4],也就是雙方都有賠償的責任;但是當父母離婚,雙方約定(或是法院裁定)其中一方單獨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5],也就是一方是單獨親權人的時候,不是親權人的另一方還要就小孩的侵權行為負擔賠償責任嗎?
實務上認為,如果離婚後約定由一方當小孩親權人,另一方的親權就暫時停止了,親權暫時停止的狀態,事實上無法監督小孩,不可以要求無法行使親權的一方就小孩的侵權行為負賠償責任[6]。
因此,如果父親是小孩的單獨親權人,母親無法監督小孩,母親就可以主張對於小孩詐欺他人所造成的損害,不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