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位於住宅區,想要登記作補習班,卻因為沒有鄰接道路6公尺以上,違反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P23 https://www.udd.gov.taipei/laws/rdpqpr5-1017 主管機關說公司位於第三種住宅區,想申請補習班是屬於第28組,至少需要「鄰接寬度>6公尺的道路」。 但是補習班是教導學生,不知道法令規定鄰接道路>6公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