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詐欺專題
支持我們
menu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person
登入
註冊
description
文章
space_dashboard
專欄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所有問答
/
刑事犯罪
/
滅證
意圖藏匿犯人而頂替,為何只罰頂替罪,不另論藏匿人犯罪
匿名(進階會員)
‧
2020-05-11 12:11
給答案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洪品毅
(認證法律人)
0
0
動作
留言
檢舉
2020-05-11 16:02
首先,應先釐清「頂替罪」與「藏匿人犯罪」的不同,在釐清之後,我們就能很清楚的看到「為何意圖藏匿犯人而頂替,構成頂替罪」。
藏匿人犯罪(刑法第164條第1項
[1]
)︰本罪的不法行為,是「藏匿、使之隱避」的行為,亦即使犯人之身分、行蹤不為犯罪偵查機關所知悉。於主觀上,行為人必須具有藏匿(或使之隱避)的故意。
頂替罪(刑法第164條第2項
[2]
)︰本罪的不法行為,是「頂替行為」,亦即向國家表示自己為犯罪人。於主觀上,行為人必須具有頂替的故意,以及「想要藏匿犯人」的意圖。
從上述可知,「意圖藏匿犯人而頂替」應成立頂替罪。
註腳
刑法第 164 條第1項︰「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64條第2項︰「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
已經按過讚
這篇回答有幫助到你的話,請給我一個讚
頂替罪
,
藏匿人犯罪
person
匿名
署名
我要成為作者
寫作主題清單
寫作說明
×
分享知識須知 1.
寫作規則
Word格式;1,200~1,500字為宜(註腳不計);不接受少於800或超過2,000字。
請附資料來源:法條、實務或學術見解、政府機關網站及可查證的媒體報導。
臺灣生活法律,並請白話方式撰寫。
分享知識須知 2.
收退稿標準
投稿後3個工作天內,編輯將回覆是否接受投稿。
不適合法律百科的內容且再次進稿仍不符者,不再接受該篇投稿。
稿酬
定稿文章每字1元,但註腳、標籤及延伸閱讀的字數不計入稿酬。
著作財產權
非專屬授權給法律百科;法律百科對使用者採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3.0台灣授權條款
。
填寫資料
作者是法律百科的重要夥伴,感謝您參與法律普及行動,請留下您的資料,團隊會盡快與您聯繫。
姓名:
*
Email:
*
所屬單位與職稱:
*
寫作主題:
*
參與動機: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