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鑑賞期,除本來就免鑑賞期的產品外,賣家如標註無鑑賞期,是否就真的不用了?

匿名(一般會員)
2020-05-13 05:57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

 概說
鑑賞期,通常指得是「法定鑑賞期」,亦即無條件解約的權利。這種權利,只有在非實體消費且受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者為限。
至於實體店面,店家標示「無鑑賞期」,指得就是顧客不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這種是買賣雙方「我標示,你看到,而你也同意」的情況下產生,原則上,當然有效。
person
person
LU0003589(一般會員) 2020-05-15 12:20:19
所以即使賣家註明,消費者還是有鑑賞期權力囉?
person
洪品毅(認證法律人) 2020-05-15 12:40:09
如果是「法定鑑賞期」,那麼賣家不可以免除,就算註明,消費者仍得享有該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