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地域效力
按照中華民國刑法的規定[1],只要是犯罪行為、或犯罪結果發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犯罪[2],都可以按照我國刑法來追訴、處罰,這叫做「屬地原則」。所謂的中華民國領域,包含主權所及的領土,還有國籍登記為我國的航空器、船舶。
按照中華民國刑法的規定[1],只要是犯罪行為、或犯罪結果發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犯罪[2],都可以按照我國刑法來追訴、處罰,這叫做「屬地原則」。所謂的中華民國領域,包含主權所及的領土,還有國籍登記為我國的航空器、船舶。
曾經有看過外籍富商撞死送報生後被判決有罪,卻潛逃出境,需要跟外國政府爭取引渡的新聞 。又或者是曾經轟動一時的第一銀行盜領案,當時的車手也曾經被判刑 。那麼,外國人在臺灣犯罪,要怎麼樣才會在臺灣被處罰呢?
公視新聞網(2019),《林克穎酒駕撞死人潛逃 確定引渡無望》,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49926。
公視新聞網(2017),《一銀盜領案 安德魯3外籍嫌各判刑5年》,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47908。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