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教育類NGO組織工作,今天於網路上發現有人使用本協會具辨識度的名次作為暑期營隊的標題宣傳。將NGO的產出用在商業模式上是有辦法追究的嗎? 在名稱、介紹的文字內容、教材方面有可能會有不同程度侵害到協會權益的地方嗎?另外如果有侵害到權益,有辦法追究對方嗎? 謝謝
您好。首先,提問者提到「具辨識度的名次」,比較難想像這部分的意思、內容是什麼,可能需要提問者進一步說明。
小結 最後,如果有爭議,最終認定仍然必須由司法機關依照具體個案的情形認定,個案爭議仍建議進一步諮詢律師等專業人士。
註腳
您好
如果對方有使用貴單位的商標、圖片就可能有侵權的行為,而教材內的文字教學規則部份則無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