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學姐使用產品皮膚變好,故加入使用,後來學姐以投資開店名義約我加入,聽起來可學一技之長加賺錢,便同意加入,但後來發現不太一樣也不適合自己,但已過半年之久。 告知想退出時,學姐便說當初訂立的契約能拿回的錢很少,因為時間過太久了,而且我是經銷貨都先扣了,只是還沒拿而已。 我想想算了,當用產品,且之前新季度未訂貨,學姐告知已轉一般消費,但中間原先能在就近店家拿產品的服務也沒了,只能找上線代領,後來近期上線要我找上線的店家領取,我在南部,店家在北部,店家願意寄貨,但是實在是貨等太久,以前從沒遇過此問題。 現在我連使用都不太想用了,完全跟一開始差太多,但礙於契約問題,想詢問我還剩了一般資金當儲值額度,真的都拿不回來了嗎?
錢能否拿的回來,要看當初契約的約定、您和學姐之間討論的內容及法律規定等,有沒有可以主張的空間,建議拿出具體的資料諮詢專業人士協助處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