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程序」將有什麼變革?其「第一審」是否包含 行政訴訟庭之 「行政訴訟簡易程序、交通裁決事件」等 案件? 二、成為國民法官其一條件之連續居住「地方法院管轄區域」4個月以上如何判定?例如「台中地方法院」是指「整個台中市」嗎?
國民法官法相關條文內容,可參考司法院的國民參與審判網站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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