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第361條,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有兩點想提問: 1.目前最新見解是否為106年度第8次刑庭決議? 2.106年度第12次刑庭決議有甲乙丙三說,最後為何是採乙說,而不是採丙說?乙說不會架空強制辯護的疑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