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 合約內關於電費的部分寫 帳單自繳,簽約時也確認過會收到自己的台電帳單(我們那層兩戶,目前隔壁戶下週搬來)上星期想說應該差不多8月要繳電費問一下,結果房東說,帳單要跟隔壁住戶共用(一個電錶的意思)詢問是否可安裝獨立電表(不然怎麼知道用多少電?怎麼分錢)房東表示 沒錢不想裝?,那這樣怎麼(帳單自繳)? ?問題1:請問我可以根據哪一條法規跟他說他已違約?要求退租並返還所有押金? ?事件2 房東這天突然要求我要補繳1000房租,事發講過 原先在我7/3日簽約時,房東說還沒工作前房租-1000元感覺我很誠懇,直到找到工作為止,結果因為我決定要退租,他說沒感受到誠懇要求我要補繳???(黑人問號) ?問題2:請問我可以根據哪一條法規,拒絕繳? ?事件3 合約上清楚說明,房屋入住一星期內,請房客檢查房屋內有無問題,並拍照告知房東。 入住當晚發現馬桶蓋掀起來噁到不行,告知房東後說可以更換,馬桶蓋448已請款,當下說找零不用給 結果現在跟我追52元?????,馬桶蓋還是我自己裝的 ?問題3:我是否可以跟他收施工費,她北爛我也來北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