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為會犯強制罪?
強制罪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的其中一個罪名,它的意思是透過物理上的強制力或者言行的脅迫,影響到別人的心理自由、或者造成身體的限制,進一步強迫別人做什麼事或不能做什麼事[1]。當然,強制者心中要知道自己是非法拘束他人的身心自由。
然而,限制別人的身心自由,其實是一件很常見的事。例如排隊買東西的時候會讓排在後面的人等待、買走限量版的商品會讓別人買不到,這些行為是不會被處罰的。行為是否會成立強制罪,必須要看強制的行為跟所要追求的目的之間,是不是超越了一般社會大眾可以容忍的程度[2]。
強制罪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的其中一個罪名,它的意思是透過物理上的強制力或者言行的脅迫,影響到別人的心理自由、或者造成身體的限制,進一步強迫別人做什麼事或不能做什麼事[1]。當然,強制者心中要知道自己是非法拘束他人的身心自由。
然而,限制別人的身心自由,其實是一件很常見的事。例如排隊買東西的時候會讓排在後面的人等待、買走限量版的商品會讓別人買不到,這些行為是不會被處罰的。行為是否會成立強制罪,必須要看強制的行為跟所要追求的目的之間,是不是超越了一般社會大眾可以容忍的程度[2]。
遇到糾紛而報警,拉住對方不讓他離開,會犯強制罪嗎?
遇到行車糾紛、口角爭執,甚至以為遇到小偷時,如果為了要等警察介入、釐清責任歸屬,甚至有即時保護自己利益的需要,而用拉住對方身體的方式拘束人身自由,會因為心理上並非要非法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而不構成強制罪。
遇到行車糾紛、口角爭執,甚至以為遇到小偷時,如果為了要等警察介入、釐清責任歸屬,甚至有即時保護自己利益的需要,而用拉住對方身體的方式拘束人身自由,會因為心理上並非要非法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而不構成強制罪。
因行車糾紛引發的案例
A、B在駕駛車輛時因A超車B後、B尾隨A的車輛按喇叭等事下車爭執,而後A為了阻止B離去,用自己的車輛擋住B的行車路線並報警,讓B無法離去,法院認為A這時是為了解決行車糾紛、等警察來,並沒有非法妨害B行使權利的意思,而不構成強制罪[3]。
A、B在駕駛車輛時因A超車B後、B尾隨A的車輛按喇叭等事下車爭執,而後A為了阻止B離去,用自己的車輛擋住B的行車路線並報警,讓B無法離去,法院認為A這時是為了解決行車糾紛、等警察來,並沒有非法妨害B行使權利的意思,而不構成強制罪[3]。
因公然侮辱而引發的案例
C與D在一場政治造勢活動中發生口角糾紛,C疑似聽到D罵自己「下三濫」而想報警處理,但D不願等警察到場想自行離開,C就拉住D的手臂不讓D離去。法院認為,C是認為自己有被公然侮辱而拉住D的手臂,雖然造成輕微傷害,但相對來說C仍是在捍衛自己合法權利,而且沒有造成過度嚴重的損害,所以仍然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不構成強制罪[4]。
C與D在一場政治造勢活動中發生口角糾紛,C疑似聽到D罵自己「下三濫」而想報警處理,但D不願等警察到場想自行離開,C就拉住D的手臂不讓D離去。法院認為,C是認為自己有被公然侮辱而拉住D的手臂,雖然造成輕微傷害,但相對來說C仍是在捍衛自己合法權利,而且沒有造成過度嚴重的損害,所以仍然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不構成強制罪[4]。
因進入私人土地而有紛爭的案例
民意代表E因為接到民眾表示有非法傾倒廢棄物的情況,而自行到F的土地上查看,F只看到E駕車進入自己的土地上,擔心是竊賊闖入,便騎機車阻擋E的去路、詢問E的目的。法院認為F心裡面是想釐清陌生人是誰,保衛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只有短暫擋住E的車輛而已,所以不構成強制罪[5]。
民意代表E因為接到民眾表示有非法傾倒廢棄物的情況,而自行到F的土地上查看,F只看到E駕車進入自己的土地上,擔心是竊賊闖入,便騎機車阻擋E的去路、詢問E的目的。法院認為F心裡面是想釐清陌生人是誰,保衛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只有短暫擋住E的車輛而已,所以不構成強制罪[5]。
結語
從對於強制罪的定義與實際案例可以知道,如題所詢,如果店長是找到了未結帳就取走酒類的人(未結帳而取走酒類,涉有刑法竊盜罪嫌疑),想要捍衛自身權益、報警處理,只要店長沒有過度限制身體自由(例如綁起來灌辣椒水,當然就是逾越界線的違法行為),雖然不符合現行犯逮捕的要件,但也極可能不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需要強調的是,由於具體案情並不清楚,所以仍是要由檢警、法官調查後才知道具體情況、並給予相關人適當的法律評價,以上回覆僅供參考。
從對於強制罪的定義與實際案例可以知道,如題所詢,如果店長是找到了未結帳就取走酒類的人(未結帳而取走酒類,涉有刑法竊盜罪嫌疑),想要捍衛自身權益、報警處理,只要店長沒有過度限制身體自由(例如綁起來灌辣椒水,當然就是逾越界線的違法行為),雖然不符合現行犯逮捕的要件,但也極可能不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需要強調的是,由於具體案情並不清楚,所以仍是要由檢警、法官調查後才知道具體情況、並給予相關人適當的法律評價,以上回覆僅供參考。
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20),《什麼情況可能成立強制罪?》。
雷皓明、張學昌(2020),《哪些行為可能構成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