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與客戶簽訂契約

匿名(進階會員)
2020-09-28 06:38

想請教關於 室內設計公司 與 客戶簽訂的工程合約中,公司也就是乙方,簽約頁面如下

立委任契約書人
甲方
業主資料

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執行人 設計師的名字

請問公司方是否能在立委任契約書人上,額外打入執行設計師的名字嗎?
在執行設計師任職與此公司的情況下,合約設計師未簽名蓋章

請問公司擅自列進去對設計師是否有影響?
或是以後假設產生糾紛時,設計師是否會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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