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棟的鄰居每次都把很多雜物堆在他們家門口的樓梯間,導致大家上下樓都不方便,而且樓梯間是住戶共有的,不是他自己的,也有上網查過在樓梯間亂堆雜物是違法的: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48&p=6&f= 請問我可以直接把雜物丟掉嗎?或是要請管委會的人來清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確實明文禁止住戶在樓梯間堆置雜物[1],任何住戶擅自占用公共空間堆放物品,不僅可能違反社區規約,也同時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 雖然鄰居的行為違法,但不論是其他住戶或管委會,都「不可以」擅自丟棄鄰居在樓梯間堆放雜物,擅自丟棄的話可能要承擔民事上的賠償責任[2],甚至構成刑事毀損罪[3]。 正確的作法,是由管委會負責制止(例如提出勸導單、公告),再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例如市政府或消防局)來處理[4]。
關於擅自丟棄住戶在公共空間的物品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可以進一步閱讀:張學昌(2020),《管委會或個別住戶擅自把占用公共空間的物品丟棄,有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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