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刻意加入Line群組,再惡搞將原本的成員退群,造成群組麻煩,有沒有法規可以約束這樣的行為呢?
加入Line群組後再將其他成員從群組中踢出去,這樣的行為或許會帶給群組中其他成員的困擾,但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則需要個別從法律規定來判斷。目前也沒有特別針對通訊軟體的行為有專門法規處理相關的爭議,而是從既有的法律規定中做討論。
延伸閱讀: 王琮儀(2020),《電腦與網路的犯罪(上)──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基本概念》。 王琮儀(2020),《電腦與網路的犯罪(下)──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具體類型》。 劉立耕(2020),〈你退群吧!把其他成員踢出Line群組算犯法嗎?〉,《法律白話文運動》。 蔡東利(2020),〈把他人踢出Line群組犯法嗎〉,《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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