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你好:
霸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進行的行為[1][2][3]。
如果老師知道學生有長期受到霸凌的情形,則必須在法定期間內進行通報[4]。至於,學生發生傷害,老師是否會有法律上責任,必須看個案發生時,老師是否具保證人地位或者違反注意義務等等情形來判斷,其他類似文章,請參考《什麼是叫做霸凌,當霸凌發生在校園時會有哪些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