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一直找不到工作,想說是不是要進修、考照,增加就業機會。有看到勞動部有開一些職訓的課,有點興趣,不過上課都要上1-3個月,會有點擔心這段時間沒收入怎麼辦。聽說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請問那是什麼?怎麼樣才可以申請?
如果是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非自願離職,或是特定對象身分的失業者(例如中高齡、低收入戶、長期失業者等)[1],可以申請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辦理或委託辦理的職業訓練課程,在課程期間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2]。 如果提問者是參加就保而非自願離職的勞工,職訓津貼的金額是平均月投報薪資的6成,最多補助6個月;但是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才可以申請[3]:
關於申請職訓津貼的注意事項及限制,例如請領期間不可以有兼職工作等,相關說明可以進一步參考法律百科文章:侯嘉偉(2020),《什麼是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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