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NCC「不予續照」處分,應如何進行行政爭訟?

匿名(進階會員)
2020-11-18 10:27

緣中天新聞台換照案,18日排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議程,進行實質審查,將由7位委員做出最後決議,據指出,7比0作成決定不續照。而主委陳耀祥原傾向附多款條件方式讓中天新聞台過關,但動作曝光後,在18日的會議中,陳即封口。對此,NCC將在下午2點舉行記者會正式說明。

新聞網址: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00420

問題1:該新聞台若不服NCC「拒絕換照」處分,是要依最高行97年12月第3次聯席會議決議「向行政院」提起【課予義務訴願】,不服訴願決定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還是依廣播衛星電視法66-1條「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拒絕申請之訴】?

問題2:該新聞台能否依行政訴訟法第298條-II 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保障其程序權?

問題3:若該新聞台若不服終局判決,且有違憲疑義時,聲請大法官解釋;倘若大法官作成釋字認為沒有違憲,蓋至民國111年時《憲法訴訟法》生效,該新聞台能否「再提起憲法訴訟」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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