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透過表哥介紹認識A。 B想跟A購買機車,B的父母同意了。 所以B跟A借了機車說是要練習,結果B跟汽車發生擦撞。 結果B受傷了進了醫院,C是車子後照鏡損壞。 那A跟B各自需要承擔的民法跟刑法是什麼呢? 我看了文章大部分都次傷害跟致死,但是受傷的只有造事人B。 所以想瞭解的細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