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請謀職假的話,是不是一定要有面試證明才可以呢? 如果這個時間,只是用來尋找適合的職缺的話,還可以請謀職假嗎?還是說老闆可以拒絕這樣的謀職假呢? 謝謝
詢問人你好:
另外,針對勞動基準法規定[4],謀職假的請假時間,以「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 」,參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即勞動部)的說明,指的是每「七日」中勞工可以請假二日外出另謀工作,至於預告期間剩餘日數不足一星期時,因為在計算上,仍然屬於另一個「七日」內,所以勞工仍有請假二日外出謀職的權利,但如果剩餘日數只剩一日,則勞工只能再請一日謀職假[5],相關文章也可以參考《謀職假是什麼?該怎麼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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