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您好,煙火受到「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規的管制。製造、儲存跟販賣都需要符合相關法規。以下就法規內容簡單回覆您的問題:
煙火的分類與規範
煙火的基本分類[1]
專業爆竹煙火
包含舞台煙火與特殊煙火,需要專業人員施放。
包含舞台煙火與特殊煙火,需要專業人員施放。
煙火需要有認可標示
一般爆竹煙火的分類、形狀、構造、材質、成分、性能及標示,需要向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沒有附加認可標示的一般爆竹煙火,不能販賣,也不能持有(所以連進貨都不行)、陳列(不能擺攤或展示)[4]。
一般爆竹煙火的分類、形狀、構造、材質、成分、性能及標示,需要向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沒有附加認可標示的一般爆竹煙火,不能販賣,也不能持有(所以連進貨都不行)、陳列(不能擺攤或展示)[4]。
儲存、販賣煙火的規定
爆竹煙火的管制量[5]
依照相關規定,以一般爆竹煙火來說,摔炮類的標準是火藥量0.3公斤或總重量1.5公斤;非摔炮類的一般爆竹煙火,標準是火藥量5公斤或總重量25公斤。達到法定的管制量以上,會有額外的安全管理問題。
依照相關規定,以一般爆竹煙火來說,摔炮類的標準是火藥量0.3公斤或總重量1.5公斤;非摔炮類的一般爆竹煙火,標準是火藥量5公斤或總重量25公斤。達到法定的管制量以上,會有額外的安全管理問題。
煙火依法該怎麼儲存?
如果爆竹煙火的數量達到前面所說的管制量,就不能在市場上擺攤販賣,而是必須設在建築物地面層,且建築物必須防火、用不燃材料裝修[6]。
同時,超過管制量的話,儲存數量跟儲存方式都有一定的上限,摔炮類的儲存總火藥量不可以超過5公斤,或總重量不可超過25公斤。摔炮類以外之一般爆竹煙火的儲存總火藥量不可以超過100公斤,或總重量不可以超過500公斤。以及需要有儲存專用室等等[7]。
如果爆竹煙火的數量達到前面所說的管制量,就不能在市場上擺攤販賣,而是必須設在建築物地面層,且建築物必須防火、用不燃材料裝修[6]。
同時,超過管制量的話,儲存數量跟儲存方式都有一定的上限,摔炮類的儲存總火藥量不可以超過5公斤,或總重量不可超過25公斤。摔炮類以外之一般爆竹煙火的儲存總火藥量不可以超過100公斤,或總重量不可以超過500公斤。以及需要有儲存專用室等等[7]。
販賣方式
按照相關規定,一般爆竹煙火不能夠用自動販賣機、郵購或其他無法確認購買者年齡的方式來販賣[8]。另外,根據規定,未滿12歲兒童不能施放升空、飛行、摔炮等類的爆竹煙火[9],這幾類不能賣給兒童。
至於能不能直接放在身上,然後走在市場內販賣。如果販賣數量還沒達到法定的管制量,也建議販賣地點須遠離火源,否則如果進一步發生危險、造成別人生命、身體、財產的損害,有可能涉及到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10]、公共危險罪等刑責[11];以及相關的民事責任[12]。
按照相關規定,一般爆竹煙火不能夠用自動販賣機、郵購或其他無法確認購買者年齡的方式來販賣[8]。另外,根據規定,未滿12歲兒童不能施放升空、飛行、摔炮等類的爆竹煙火[9],這幾類不能賣給兒童。
至於能不能直接放在身上,然後走在市場內販賣。如果販賣數量還沒達到法定的管制量,也建議販賣地點須遠離火源,否則如果進一步發生危險、造成別人生命、身體、財產的損害,有可能涉及到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10]、公共危險罪等刑責[11];以及相關的民事責任[12]。
最後,以上僅是一些相關規定的整理,具體的申請流程、注意事項,加上各地方政府可能會有不同的額外規定,仍建議向所在縣市政府的消防單位洽詢。
延伸閱讀:
內政部消防署(2021),《爆竹煙火使用安全 認可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