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散布任何假消息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幾點分享如下:
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與憲法人民言論自由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1]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要處罰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這項規定會限制憲法第11條[2]所保障的人民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保障每個人都能自由的表達意見、彼此溝通。溝通與討論的過程也可以讓真理越辯越明、形成公眾的意志。這樣才可以促進政治、社會活動的發展,是多元的民主社會中不可或缺的價值[3]。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1]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要處罰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這項規定會限制憲法第11條[2]所保障的人民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保障每個人都能自由的表達意見、彼此溝通。溝通與討論的過程也可以讓真理越辯越明、形成公眾的意志。這樣才可以促進政治、社會活動的發展,是多元的民主社會中不可或缺的價值[3]。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範怎麼樣的行為
「散佈謠言」是指行為人明明知道不是事實,卻故意捏造、用語言或文字等方式,把錯誤的內容傳布給公眾。
「影響公共安寧」是指社會公眾看或聽到後可能產生害怕或恐慌情緒,但不一定要發生實際可以看見的損害結果[4] 。
「散佈謠言」是指行為人明明知道不是事實,卻故意捏造、用語言或文字等方式,把錯誤的內容傳布給公眾。
「影響公共安寧」是指社會公眾看或聽到後可能產生害怕或恐慌情緒,但不一定要發生實際可以看見的損害結果[4] 。
三、回應本題
網紅向大眾宣布自己懷孕,即便是假消息,大眾聽到後應該不會產生害怕或恐慌,如果沒有影響公共安寧,就不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