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緊急事件及重要事件也無上班。主管擅自開啟我的個人資料,也無經過我的同意,打給我父親聊天。 2.主管在上班時以主管身分跟我借錢, 甚至誇張到我休息日跑來我家樓下。 3我有心理及精神疾病,在我休息日找我去店內,並在公開場合,以高昂、辱罵性語氣的斥責我,對我精神攻擊。 4在上班時無緣無故的挑逗我的情緒,對我說你不爽上班你就給我走等字語但,我並什麼都沒說沒做,卻被說自身情緒失控、摔手機,被停班。 5停班到公司心理諮商師介入時,(據說報不法侵害)間隔半個月的空窗期才諮詢,在隔13天高階主管一人跑來跟我了解狀況。總共空窗期月28天,但高階主管只要好的答案而我的遭遇不理不采,我受委屈後,講了好話,高階主管才請公司相關職安人員下來處理「之間空窗期23天,高階主管叫我開診斷書,我詢問為何?她不理不采。我開了給她之後在我面前拍照。也沒告知我能上班嗎,但有謠言傳出要告我,造成了我精神狀況更不好,現在已經有精神障礙 6公司護理人員諮詢時告知我的個資電話是空號我並給予家人電話。但,公司電話02開頭,打給家人卻是03開頭,對我家人說的是不實謠言。再度受到精神上的傷害。打電話是加害者,並無醫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