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警察驅離行動的性質與救濟途徑?

匿名(一般會員)
2021-03-03 15:31

本問題出自101警察三等題目:
「市政府對於某甲所擁有之建築物下達一定期間拆除之下命處分,然某甲並未依限拆除,市政府乃於當日強制拆除時,要求警察驅散當日聚集該處之民眾。試問警察驅離之行動屬於何種性質?受驅離民眾對警察之行動不服應如何救濟?」

查到的網路資料眾說紛紜,大多說是事實行為(後續走行訴第八條一般給付訴訟),也有人說是直接強制(應該走行政執行法第九條聲明異議,不服再行政訴訟),
想請問哪個才是正確呢?
謝謝各位法律強者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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