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搶匪A持槍行搶超商,將槍抵著店員B的頭,命店員B將財物交出,請問: 1.假如此時B將錢交付於A手上時,A拿到錢就成立強盜既遂了嗎 2.假如A拿到錢後,還沒離開超商,便馬上被路過的警察C巡邏發現並將A制伏,而A取得的不法財物隨即被警察機關沒收,請問A是成立強盜既遂還是強盜未遂 還請各位法律前輩們解惑一下這題目 拜託了(´;ω;`)
註腳